辽宁省纪委监委公布第三批全省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9-12-04 18:23:57

 日前,省纪委监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三批成果。

 持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10月份,对全省14个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安排了1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284件,罚没款31.5万元,取缔无证企业11家。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1.2万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1.2万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堂安全监督机制,实现“明厨亮灶”学校增加779家、达到11938家;各地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6万户次,警告517户次,立案查处57起,取缔无证经营11户,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85个。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在专项整治中,设立群众举报电话、信箱,编辑制作打击“黑中介”宣传片,修订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诚信公示平台,开展市场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502家,查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266家,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215起。

 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在全国率先出台《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全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97件,办结192件。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截至10月底,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5753家,重点检查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2549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3417家,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455家,移交公安机关16家,处罚和追回医保基金8943万元。

 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方面突出问题。今年7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更加规范、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布置全省开展截留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营养膳食补助发放情况列入秋季开学综合督导检查。全省已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408万元,资助学生24491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已拨付到位资金2.13亿元;排查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拨付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涉及补发资金23.3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解决农村群众反映突出的频繁停电和低电压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治理线路通道隐患10.6万处,加强线路巡视17.2万次,开展带电检测6.8万次,综合治理低电压台区2300个,14个市配电线路故障率同比下降10.5%以上,受益群众18.4万户;督促电力企业出动抢修人员2.4万人次、抢修车辆8000辆次,14次成功应对因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187万余户停电问题。

 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率,严格规范执法。推行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审,截至10月底,全省14个市基本具备条件或已经开展网上年审业务,惠及21万普通货运车辆。纠治在公路上擅自设置限高限宽设施、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置具有处罚功能的检查卡点等问题,排查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1360处,拆除限高架132处、限宽墩70处,取缔检查卡点5处。

 省纪委监委将会同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排查梳理,持续跟进工作,集中攻坚克难,保持整治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